各有关企业、事业、科研院所: 沈阳市质监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4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沈质技监发[2004]90号(以下简称《通知》),是提高标准化人员素质,加快标准化人才培养,为今后推进标准化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奠定基础的重大举措。为全面落实《通知》精神,沈阳市标准化协会从2005年开始,已经在我市举办了六期标准化人员培训班,收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标准化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满足新形势下对标准化人才的需求,全面落实我是标准化人才的培养战略,受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沈阳市标准化协会在2009年继续开展标准化人员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应提高对标准化人员培训工作的认识,积极安排单位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主要内容: 1、标准化概论;2、标准制定程序和标准的编写方法(新版);3、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标准化;4、企业标准体系;5、标准化经济效果评价;6、标准信息管理。 三、培训对象及培训费用: 1、沈阳是企业、事业、科研院所从事设计、工艺、技术管理及标准化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 2、每名学员学费:700元。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5天。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沈阳标准化研究院(铁西区滑翔路24号)。 五、考试和发证: 参加培训学员经统一考试后,颁发《沈阳市注册标准化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方式: 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即可报名,填写好报名回执报送沈阳市标准化协会。 联 系 人:金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03335 23903331 传 真:024-2392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