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全国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即日起征集项目管理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围绕项目管理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促进项目管理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确保质量,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要求。申报项目应属于项目管理领域,包括项目管理基础及综合标准、项目管理要素标准、项目评价标准和项目管理领域资质评定及认证标准等,具体参见“全国项目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二、申报材料
项目应提供标准草案、标准项目建议书、标准项目申报说明。申报材料应完备、规范、准确(申报材料及标准内容请参考T/CAS 554-2021《标准审查参考清单及要点》团体标准规定)。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防止存有知识产权纠纷。
(1)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内容完整。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GB/T 1.1-2020)的规定和要求。
(2)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应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说明。应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并明确标准与项目管理标准体系的对应关系;标准与国内外已发布和在研相关标准的关系,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基础;对标准实施的有关考虑;标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预研材料。应明确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行业发展情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国内外标准情况等。
三、申报要求
(1)标准制定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8个月,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2个月。
(2)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标准研制所需的能力与条件。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基础,能够在相应时限内完成。
四、申报方式
本通知全年有效。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全国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为便于管理,统一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立项申报”,申报材料所含文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草案/建议书/申报说明/预研材料”。
标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吴峰、胡柏松、贾宝山
电话:010-68487196/1356/3286
E-mail: wf@china-cas.org
地址:北京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1层
邮编: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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